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烟草专卖局(公司),各直属机构:
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作,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,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就2025年度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批标准。各地应当严格按照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科学合理制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标准。审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,确保申请人知悉相关要求。重点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、经营场所条件、合理布局规划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。
二、时间安排。2025年度许可证审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为集中受理期(10月1日至11月30日),各地应当集中受理新办、变更、延续等各类许可证申请;第二阶段为日常受理期(12月1日起),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受理和审批。各地应当合理安排工作力量,确保审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三、工作要求。(一)各级烟草专卖局要高度重视许可证审批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(二)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,坚持依法行政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杜绝违规审批行为。(三)要持续优化审批服务,推进"互联网+政务服务",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。(四)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已发放的许可证进行定期检查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。
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,确保2025年度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作顺利完成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报告国家烟草专卖局。
国家烟草专卖局
2025年3月18日